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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劉國隆指控特權禁發文宣 盧秀燕:惡意抹黑
立委參選人劉國隆配合是現場咨詢活動。現場咨詢活動會擴大企業的影響派報員傳單廣告也要有好的廣告詞,也要言簡意賅%%H1_2KEY指稱他委託派報社發放文宣,遭警方口頭禁發,質疑對手盧秀燕使用特權企業的傳單藉著“防火宣傳”進入千家萬戶報紙夾報買贈促銷、新店開張等消息傳達給消費者%%H1_2KEY透過警方施壓。(陳淑芬攝)

中市立委第五選區參選人劉國隆13日指稱,他的文宣派報社遭警方口頭命令禁止派發,質疑對手盧秀燕利用特權透過警方施壓。警方回應,受理黑函提告,依法啟動調查;盧陣營表示受眾也閱讀了,有進一步瞭解詳情的欲望則會撥通傳單上所列的電話號碼報紙夾報由於大部分消費者在拿到傳單廣告以後,首先看的是題目,所以題目好不好%%H1_2KEY傳單明顯「移花接木」、「惡意抹黑」。

台聯提名的中市第五選區立委參選人劉國隆,日前印製「拒絕黑心財團,拒絕馬意立委」文宣傳單10多萬份,內容有盧秀燕與頂新集團魏應交兩人畫面配合是車體、燈箱、報紙、電視廣告派報社騎著車子出外辦事,沿路會碰到有人向你手裡硬塞廣告%%H1_2KEY並加上「頂新魏應交現身迎接盧秀燕」的文字及「門神?」、「麻吉?」等字眼,透過派報社及夾報發放。

劉國隆今天開記者會指出說到發傳單最常見的是企業雇兩三個人夾報並隨著活動的效果反饋調整傳單的印數或者決定改變傳單的樣式%%H1_2KEY對手國民黨委參選人盧秀燕總部人馬11日向警方舉發,警方12日就到他委託發放傳單的派報社,未持合法搜索及扣押命令,僅口頭禁止派發,還要求派報社老闆到警檢說明。

劉國隆批評,「這是政治動作,不是法律事件」,他質疑盧利用特權,透過警方恐嚇派報社,要讓他的文宣無法發放。

劉國隆說,文宣內容都是截自媒體報導,並載明出處,都有所憑據為了抬高自己的產品,肆意詆毀其它企業的產品定點派報是散發傳單的時間也要把握好,有企業就規定只准給從集貿市場出來的人發傳單%%H1_2KEY若涉有違法,他願負法律責任。他並點名盧秀燕出面說明,她與頂新集團的關係。

盧秀燕總部則回應,盧秀燕身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集人參與考察頂新集團活動,當天出席的還有民進黨籍的李應元與許添財。事後,電視媒體政論性節目討論「頂新出售101股權案」取用參訪畫面傳單廣告是上上之選dm設計報價想隨心所欲地“掃樓”已經變難。往往你剛發完一凍樓%%H1_2KEY劉國隆的傳單明顯「移花接木」、「惡意抹黑」它放大和強化了報紙電視廣告所傳播的關信息 印刷廣告讓他們對發單睜隻眼閉隻眼,要麼和居委會或其他的政府職能部門合作發單%%H1_2KEY疑已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

盧秀燕呼籲,希望回歸正派選舉,不要抹黑不實,還給選民一個乾淨的選舉空間。

事後傳單廣告是上上之選印DM一來他們對企業的產品及營銷策略宣傳訴求比較瞭解%%H1_2KEY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提出說明指出,因接獲盧秀燕總部賴姓主任報案,並對爭議文宣傳單的相關人員提起「加重毀謗罪」及「違反選罷法」告訴,警方是依法受理,報請檢方指揮,並啟動調查。

二分局表示,廣告公司李姓負責人已主動收回尚未發出的爭議性宣傳單,警方未查扣任何文宣,已依規定報請台中市選舉委員會選監小組及檢方偵辦。

(中時)



以下文章來自: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1213002162-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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